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3)新建-05号
1.招标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3)新建-05号
本招标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原射洪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备川投资【2019-510922-30-03-351267】JXWB-0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项目地点: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工厂,利用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中标人负责在指定区域进行光伏发电建设,光伏发电并入企业10kV系统,发电采取就地消纳为主,余量上网的方式实施,工厂使用光伏发电享受电价折扣。
2.4招标范围:
2.4.1合作模式:本项目由投标方全额投资建设,负责光伏电站的备案、设计、安装、电网接入及运营期内的运行维护等事项,且保证所设计建设的光伏电站方案对原有厂房建筑无结构性影响,保证光伏电站产生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厂房建筑的荷载、光伏电站布置、配电系统接入、电能质量监测等工程重难点问题,由投标方委托的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院提供设计方案。招标方与投标方签订拟建设光伏项目厂房屋顶的使用协议,在本光伏项目的运营期内,此部分厂房屋顶由投标方使用,本项目建设的光伏电站为自发自用性质,其中光伏发电的电量优先供给给企业使用,余电上网。
2.4.2建设面积:可直接安装光伏区域约27000㎡;需要对结构进行加固的区域共约18700㎡,由投标方实地考察后根据情况建设。
2.4.3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合同期25年,招标方提供的屋顶资源由投标方进行实地踏勘并确定建设方案,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绿电、碳交易权、节能减排收益等由招标方全部享有,合同期内光伏电站运营维护由投标方负责,25年运营期满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无偿移交给屋顶业主单位,或根据情况再签意向合作。
2.5 项目建设周期:
自本协议签订后 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非因招标方原因、政府部门要求或不可抗力,项目建设周期不得顺延。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具有或委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进行电站建设,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母公司至少承担过 1个光伏建设面积不低于20000㎡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通过电子邮件(hyjun@tuopai.biz)的方式,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4.1.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4.1.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方指定邮箱hyjun@tuopai.biz。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真实有效,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经查证属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1.5 招标人以电子版方式提供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1.6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于2023年8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招标人凭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4109020103760
5.3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按原渠道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 时 00分,
7.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3年8月8日同时在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mglass.com.cn)、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uopaishede.cn)、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上发布。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当日18:00截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联系人:何先生13778737978,邮箱hyjun@tuopai.biz
邮 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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