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厂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2023-06-07 14:46 字号: A A A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厂区围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3)新建-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厂区围墙工程已由原射洪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备川投资【2019-510922-30-03-351267】JXWB-0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厂区围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建设单位: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天马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厂区围墙工程拟新建围墙3km左右。
2.5招标范围:
2.5.1施工图范围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混凝土浇筑、围墙砌筑、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刷漆、围墙真石漆(柱浅黄色,铁艺栏杆基础深褐色)、钢丝网围墙制作安装、施工专项方案编制等。(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招标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2围墙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
①厂区西北面(门卫至一期成品车间附近):因有临时排洪沟,修建钢网围栏;
②厂区北面(一期成品车间沿红线至河堤背沟):因与厂区有一定的高差,做毛石混凝土挡墙至310标高,再在其上修建围墙;
③厂区(东面及东南面):已沿红线回填至310标高,此区域开挖围墙基础,修建围墙;
④厂区南面(燕龙基相邻)区域:由于燕龙基地面标高比厂区范围内地面高,将此区域修建挡墙至燕龙基相应高度后再修建围墙;
⑤厂区西面(临G247民居):平整至310标高,开挖围墙基础,修建围墙。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合同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各1人,均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执业证书、岗位证书。项目组人员均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 1个已竣工验收合格且与本招标项目相似的项目业绩。【相似的项目业绩:工程范围包含围墙施工内容】。
3.6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通过电子邮件(hyjun@tuopai.biz)的方式,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证书,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4.1.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4.1.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方指定邮箱hyjun@tuopai.biz。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真实有效,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经查证属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 招标人以电子版方式提供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1.6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投标人须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招标人凭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4109020103760
5.3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按原渠道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29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629日 09 时 00分,
7.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3年6月7日同时在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mglass.com.cn)、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uopaishede.cn)、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上发布。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当日18:00截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联系人:何先生13778737978,邮箱hyjun@tuopai.biz
邮   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