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10-15 17:39 字号: A A A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天马司招(2021)新建-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原射洪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备川投资【2019-510922-30-03-351267】JXWB-0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建设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4 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结构等
2.5建设规模: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建筑总面积约90000m2,主要包括制瓶联合车间、原料车间、原料中心均化工段、原料中心袋装原料工段、原料中心碎玻璃工段、公用车间、成品车间、烟囱、原料辅助车间A、原料辅助车间B、危险品库、危废品库、门卫、天然气调压站、液化气气化区、烟气处理区、总变电所、加油站、浴室、污水处理站等构筑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招标对象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承建方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图中除招标人分包范围之外的所有内容,并按图施工到位。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土建部分、钢结构部分、安装工程部分以及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合同计划总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    113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各1人,均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执业证书、岗位证书。
3.4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 1个已竣工验收合格且与本招标项目相似的项目业绩。【类似的项目业绩:要求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钢构施工为主的工业建筑工程。注:工业建筑工程指以钢构施工为主的生产(加工)厂房、车间、仓库(库房)、物流园、产业园等建筑】。
3.7财务状况要求:
3.7.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年净利润额均不低于8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500万元。
3.7.2 投标人还须提供2021年1月份至9月份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部(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现场领取的)。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投标人若是四川省外企业适用)、拟派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拟派驻技术负责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组其它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本单位所缴纳的2021年03月-2021年08月养老保险证明、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
4.1.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以纸质版方式提供,对应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时查验)。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真实有效,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经查证属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1.4 招标人以电子版方式提供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1.5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投标人须于2021年11月01日17:3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4109020103760
5.3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按原渠道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月 03 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 03 日 09 时 00分(暂定)

7.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暂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10月15日同时在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mglass.com.cn)、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uopaishede.cn)、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上发布。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当日18:00截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联系人:何先生15828992233  0825-6766888-8312
邮箱heguowen@smglass.com.cn  
地    址:     邮   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