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2020年度碎玻璃招标公告天马司招(2020)原材料-003号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020年度碎玻璃招标公告
天马司招(2020)原材料-003号
一、 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质量要求及等级 | 数量(吨) | 交货方式及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无色碎玻璃 | 按“天马公司外购碎玻璃质量验收标准”执行(附件一) | 2020年度需求总量约30000吨 | 本次招标后,合同履约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2020年12月31日 | 天马公司厂区指定堆场 |
2 | 棕色碎玻璃 | ||||
3 | 绿色碎玻璃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供货能力(包括质量持续保证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投标方或投标方工作人员在本投标过程中不得以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吃请或任何其他形式贿赂招标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的董事、高管、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以及任何相关部门的主管和其他职员,以下招标方工作人员作相同解释)。投标方或投标方工作人员也不得通过任何中间人以上述形式贿赂招标方工作人员或给予该中间人上述形式的贿赂以及作出其他方式的贿赂行为。招标方也严禁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投标方或其工作人员上述形式的贿赂。投标方或投标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贿赂招标方工作人员的行为,经招标方审计或司法机关查实,投标方应同意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且招标方有权解除投标方的资质,永久性终止业务往来。
5、审查方式采取资质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套。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及名称:
1)、天马公司碎玻璃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碎玻璃投标书
4)、天马公司外购碎玻璃质量验收标准;
5)、购销合同。
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发放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评标办公室。
4、获取方式:
1)快递方式:投标人报名后,招标人24小时内交快递公司投递招标文件。
2)现场领取:投标人可派员到招标方招评标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领取人须出具投标人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3)网络发放:可以通过E-mail和其他网络方式获取。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于2020年04月7日17:3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射洪县支行 2310 4641 0902 0103 760)交纳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方在招标方账户已有足额的货款或保证金,则投标方不需重新缴纳保证金,只需书面委托招标方从其账户中扣除足额的保证金即可;若在招标方账户无足额保证金,须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保证金退还:若未中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投标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的递交
1、递交地点: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评标办公室。
2、截止日期:2020年4月10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书必须保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开标日期及地点
1、开标日期:拟定2020年4月10日上午10:30分,若有变动,另行告知。
2、开标地点:天马公司四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0年03月31日在招标方公司网站http://www.smglass.com.cn及相关微信平台、公司公告栏发布。本公告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4月10日17:30(北京时间)。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825-6766888-8312 15828992233 E-mail:heguowen@smglass.com.cn
公司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邮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外购碎玻璃质量验收标准
根据生产需要,外购碎玻璃的种类分别为:无色碎玻璃,外购棕色碎玻璃和外购绿色碎玻璃三大类。
质量要求:
2.1外购无色玻璃
组成:瓶罐玻璃所占比例≥98%
颜色:无色玻璃≥98% ,绿色玻璃<0.5%,除无色玻璃外的其他颜色玻璃总和不大于2% 。
异质玻璃:夹丝玻璃、夹层玻璃、显象管玻璃、镀膜玻璃、镜玻璃、器皿玻璃、仪器玻璃、彩印玻璃、灯泡玻璃、平板玻璃、带密封胶的中空玻璃等有害或难处理的玻璃总和小于1%。输液瓶(盐水瓶)玻璃:﹤10%,青霉素瓶、口服液瓶等医药瓶:﹤1%。
金属:
> 70mm :不许有
< 70mm :< 0.5 %
石块、陶瓷、砂子:
> 50mm : ≤ 不许有
10-50mm : ≤ 1颗/25Kg
2.5-10mm : ≤ 4颗/25Kg
1~2.5 mm :≤ 12颗/25Kg
纸、木头、橡胶、泥等杂物:< 1%
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㈠ 对尺寸大于70mm的金属和大于50mm的石块、陶瓷,在所供应的碎玻璃中若发现一块,则判为整批不合格;㈡ 对其他检验项目,每批取样点不少于4个,取样数量为25kg。
等级:无石块、陶瓷、砂子、纸(瓶子上的标签纸除外)、木头、橡胶、瓶盖等杂物定为一级。不能定为一级但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无色碎玻璃定为二级。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的无色碎玻璃定为三级。总杂质含量>2%的拒收。
过筛预处理:定为三级的无色碎玻璃应进行过筛预处理。
碎玻璃Fe2O3 ≤1%。
2.2 外购棕色碎玻璃
组成:瓶罐玻璃所占比例≥98% 。
颜色:棕色玻璃≥75% ,绿色玻璃<20% ,白色玻璃<5%,除棕色玻璃外的其他颜色玻璃总和不大于25% 。
异质玻璃:夹丝玻璃、夹层玻璃、显象管玻璃、镀膜玻璃、镜玻璃、器皿玻璃、仪器玻璃、彩印玻璃、灯泡玻璃、平板玻璃、带密封胶的中空玻璃等有害或难处理的玻璃总和小于1%。输液瓶(盐水瓶)玻璃:﹤10%,青霉素瓶、口服液瓶等医药瓶:﹤1%。
金属:
> 70mm :不许有
< 70mm :< 0.5 %
石块、陶瓷、砂子:
> 50mm : 不许有
10-50mm : ≤ 1颗/25Kg
2.5-10mm : ≤ 4颗/25Kg
1~2.5 mm :≤ 12颗/25Kg
纸、木头、橡胶、泥等杂物:总量< 1%
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㈠ 对尺寸大于70mm的金属和大于50mm的石块、陶瓷,在所供应的碎玻璃中若发现一块,则判为整批不合格;㈡ 对其他检验项目,每批取样点不少于4个,取样数量为25kg。
等级:无石块、陶瓷、砂子、纸(瓶子上的标签纸除外)、木头、橡胶、瓶盖等杂物定为一级。不能定为一级但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棕色碎玻璃定为二级,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的棕色碎玻璃定为三级。总杂质含量>2%的拒收。
过筛预处理:定为三级的棕色碎玻璃应进行过筛预处理。
2.3外购绿色碎玻璃
1) 组成:瓶罐玻璃所占比例≥98% ,其中啤酒瓶≥95%。
2) ----- 颜色:绿色玻璃≥90% ,棕色玻璃<5%,枯树叶黄葡萄酒瓶+棕色料≤10%。农药瓶拒收。
3) ----- 异质玻璃:夹丝玻璃、夹层玻璃、显象管玻璃、镀膜玻璃、镜玻璃、器皿玻璃、仪器玻璃、彩印玻璃、灯泡玻璃、平板玻璃、带密封胶的中空玻璃等有害或难处理的玻璃总和小于1%。输液瓶(盐水瓶)玻璃:﹤5%,青霉素瓶、口服液瓶等医药瓶:﹤1%。
4) 金属:
> 70mm :不许有
< 70mm :< 0.5 %
5) 石块、陶瓷、砂子:
> 50mm : ≤ 不许有
10-50mm : ≤ 1颗/25Kg
2.5-10mm : ≤ 4颗/25Kg
1~2.5 mm :≤ 12颗/25Kg
6) 纸、木头、橡胶、泥等杂物:< 1%
7) 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㈠ 对尺寸大于70mm的金属和大于50mm的石块、陶瓷,在所供应的碎玻璃中若发现一块,则判为整批不合格;㈡ 对其他检验项目,每批取样点不少于4个,取样数量为25kg。
8) 等级:无石块、陶瓷、砂子、纸(瓶子上的标签纸除外)、木头、橡胶、瓶盖等杂物定为一级。不能定为一级但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绿色碎玻璃定为二级。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的绿色碎玻璃定为三级。总杂质含量≥2%,<4%的定为四级;对于杂质(包括直径≤10mm的细粒碎玻璃)含量≥4%的碎玻璃,由碎玻璃检验员按抽检实际比例扣除杂质率,级别定为四级。
2.4外购杂色碎玻璃
9) 组成:瓶罐玻璃所占比例≥95% ,平板玻璃≤3%。
10) ----- 颜色:绿色玻璃≥80% ,棕色玻璃<15%,枯树叶黄葡萄酒瓶+棕色料≤20%。农药瓶拒收。
11) ----- 异质玻璃:夹丝玻璃、夹层玻璃、显象管玻璃、镀膜玻璃、镜玻璃、器皿玻璃、仪器玻璃、彩印玻璃、灯泡玻璃、带密封胶的中空玻璃等有害或难处理的玻璃总和小于1%。输液瓶(盐水瓶)玻璃:﹤10%,青霉素瓶、口服液瓶等医药瓶:﹤1%。
12) 金属:
> 70mm :不许有
< 70mm :< 0.5 %
13) 石块、陶瓷、砂子:
> 50mm : ≤ 不许有
10-50mm : ≤ 1颗/25Kg
2.5-10mm : ≤ 4颗/25Kg
1~2.5 mm :≤ 12颗/25Kg
14) 纸、木头、橡胶、泥等杂物:< 1%
15) 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㈠ 对尺寸大于70mm的金属和大于50mm的石块、陶瓷,在所供应的碎玻璃中若发现一块,则判为整批不合格;㈡ 对其他检验项目,每批取样点不少于4个,取样数量为25kg。
16) 等级:无石块、陶瓷、砂子、纸(瓶子上的标签纸除外)、木头、橡胶、瓶盖等杂物定为一级。不能定为一级但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绿色碎玻璃定为二级。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的绿色碎玻璃定为三级。总杂质含量≥2%,<4%的定为四级;对于杂质(包括直径≤10mm的细粒碎玻璃)含量≥4%的碎玻璃,由碎玻璃检验员按抽检实际比例扣除杂质率,级别定为四级。
外购碎玻璃不同等级扣杂率
外购碎玻璃按种类和质量情况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等级。扣杂率一级为0%,二级为1%,三级为3%,四级为4%。
等级 | 碎玻璃质量情况 | 扣杂率(%) |
一级 | 无杂质的无色碎玻璃、棕色碎玻璃和绿色碎玻璃。 | 0 |
二级 | 不能定为一级但合格的各类碎玻璃。 | 1 |
三级 | 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的各类碎玻璃 | 3 |
四级 | 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2%,<4%的各类碎玻璃 | 5 |
五级 | 不合格但总杂质含量≥4%的各类碎玻璃 | 按实际比例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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